减负,让干部群众增添获得感******
隆冬的陕北黄土高原,天空湛蓝。刚刚参加了一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的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店塔村党支部书记倪志林,驱车直奔大棚草莓园。
“过去镇里每周至少组织我们村干部开一次会,也不是每次都有需要现场传达的事情,跑来跑去浪费不少时间。”倪志林说,刚开完的这次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新风扑面,干部作风建设、安全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一并部署安排,“这在以前可是要分别开会的,如今多会合一效率高,留给我们抓落实的时间更充足了。”
2019年4月,陕西省委印发《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省纪委监委把为基层减负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下功夫解决“庸懒散慢虚浮粗”等作风顽疾,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近年来,陕西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186件,处分15913人,有效推动解决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易发多发,文山会海、检查过多等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
精简文山会海,腾出时间精力抓落实
2022年12月27日,汉中市西乡县私渡镇微信工作群发布了一项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登记任务。红安社区第一书记舒泽统计后直接通过微信群上报,用时不过5分钟。“以前此类工作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加盖公章层层上报,一折腾就一两天。现在很多工作动动手指就处理好了,高效又便捷。”舒泽说。
纠“四风”树新风,为基层减负是重要抓手。陕西省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列入工作方案、纳入省委巡视,着重整治文件、会议明减暗不减,“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易发多发,文山会海、检查过多等突出问题。
“多头、层层要求下级报材料或报表,不仅没有必要,还会让本就人手紧缺的基层负担加重。”西安市莲湖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周兴鹏深有感触地说。
为了根治备受基层“诟病”的重复报送问题,莲湖区纪委监委打通壁垒实现了信息跨部门共享,对于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可以合并报送的文件,由一个部门牵头收集;同时还破除“唯红头文件”的思维模式,鼓励各单位通过邮箱、公文传输系统等渠道报送文件,让信息“多跑路”,干部“少跑腿”。
西乡县则通过设置基层监测点,掌握动态信息,推动基层负担问题专项治理走深走实。通过镇级基层监测点,每月收集整理收文、参会、督考等监测信息,开展减负效果评估分析,了解全县各部门单位发文、开会、检查情况;每半月前往村级基层监测点了解村级组织工作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基层负担动态。每月对发文多、会议多、检查多排名前三的县级部门发送提醒函,给已发送提醒函的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纠正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对连续3个月排名前三的部门提请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通过基层监测点的反馈,掌握基层负担情况,从而有的放矢安排工作,做到文件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能合并发文的坚决合并、已作出部署的不再发文。”西乡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西乡县纪委监委还会同县妇联合并发文部署家风建设、会同县财政局合并发文部署“一卡通”专项治理、会同县委组织部合并发文安排村监委会主任报酬落实……“文件少了,分量重了。合并发文有效避免了基层互相推诿的问题,执行力也更强了。”西乡县沙河镇纪委书记胡玉荣说。
“精文”的同时,西乡县统筹将需要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召开的会议尽量放在周一、周五,提倡召开视频会议,为干部腾出更多抓落实的时间精力。专项治理以来,基层接收文件、参加会议同比分别减少25%、16%。
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严格文件、会议把关审核,持续抓好省直部门单位发文、开会数量的计划管理和动态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7月以来,省级层面印发文件1147件,同比下降9.1%;召开会议211次,同比下降9.8%。
避免督查检查考核“雨点乱下”,让工作更务实高效
“每次迎检,都要安排专人准备一大堆印证资料、安排会议室、打印桌牌,为此耗去三四天时间是常事儿。”在安康市旬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小刘看来,“迎检”就等于“加班”。
2022年3月,旬阳市纪委监委印发纠“四风”树新风实施方案,将检查考核过多、过度留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并带头执行。当月,市纪委监委便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将疫情防控、粮食领域巡察“回头看”、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3项督查合并为1次综合督查,避免了检查不断、督查“扎推”问题。
“自从整合监督检查项目、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后,我们轻松多了,只需要准备好日常工作台账及重要资料即可。”甘溪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感叹道。
为求实效,旬阳市纪委监委在制定2022年度全市党风廉政考核方案中,仅保留“主体责任纪实”考核需查看资料,其他考核事项均以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进行,既为各单位省下了推进工作的时间,也让考察结果更客观准确。
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控制总量。为此,宝鸡市出台规定要求各单位将“督检考”事项列入年度计划,计划外事项原则上不再开展,确须开展的要提前一事一批。
“宝鸡通过加强督促检查,形成工作闭环,推动基层减负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宝鸡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正县级督查专员景行军介绍,宝鸡出台了《推进十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抓落实工作机制要求》,建立通报考核、问题销号等机制,有效避免重复发文、层层开会,切实把广大干部精力凝聚到重点工作和项目一线。
“陕西加强对省级督查检查考核的统筹,严格执行年度计划,省级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最多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新增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报备程序。”陕西省委办公厅督查室有关同志介绍。
自2021年开始,陕西省紧盯实践中存在的基层监督泛化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党委政府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的统筹,坚决纠治庸懒散慢、虚于应付、执行政策层层加码或简单机械“一刀切”等问题,对执行政策简单粗暴、机械刻板、搞形式走过场等27个具体问题进行督办。
为基层减负松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您看着我的手机,现在点点头,对,再张张嘴……”2022年4月,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新兴村村委会副主任廖小铁骑着摩托车,在山路上跑了半个多小时,来到低保户陈泽勋家,只花了10多分钟便帮他完成了养老保险、高龄补贴、计划生育补贴3项生存认证。
此前,为村民进行生存认证,是包括廖小铁在内的全县110个村社干部最头疼的事。
原来,3项惠民资金的生存认证对象有不少重叠,认证工作启动的时间又不一样,加上农村高龄老人大多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村社干部只能重复上门或通知老人到村委会进行生存认证。
“村社干部耗费了大量时间在赶路上,群众也得一遍一遍跑,大家心里都有怨气。”廖小铁说。
“这是典型的由于工作统筹不力导致的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石泉县纪委监委一针见血地指出,涉及统筹兼顾,应由上级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调,打破信息共享壁垒。
在县纪委监委督促下,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3家单位共同成立了“农村老年人生存认证联合工作组”,由分管副县长挂帅,合署办公,统筹安排3项生存认证,集中在同一时段完成,有效减少了基层干部的工作量。
“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种类多样、顽固复杂,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领域实际情况,深入调研摸底,为基层减负保驾护航。”石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余代根说。
减负,不减责任和担当。这不,新兴村的村委会里,平日只需要留1名村干部值班接待群众,其他村干部则在村党支部书记杨龙的带领下,把精力投入村集体经济项目。争取资金、聘请专家指导、流转土地、雇用劳动力……一个夏天过去了,大家都晒黑了不少。
“我们不怕忙,但怕瞎忙。虽然现在从天亮忙到天黑,但为村里攒下了实实在在的家底。”杨龙想着年底就能给村民分红,心里特别有成就感。
在陕西,越来越多的干部有杨龙这般感受,能够抽出时间精力,投入更加务实的为群众办实事中去。“这让我们更有成就感。”不少干部反映,这是“减”出来的获得感。
基层的酸甜苦辣,基层干部心里最清楚。堵点痛点在哪里,不妨多问问基层干部。
从2021年8月开始,一款名为“长安减负行”的微信小程序很受西安市长安区基层干部欢迎。干部通过小程序反馈基层问题,区纪委监委收到问题后,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处置建议,对问题反映集中的,成立核查组进行核查;对一般性问题,向相关部门下发督办单等督促整改。
“小程序为基层干部建立了畅通的意见建议反馈渠道,让相关部门更精准地了解基层干部的难处,有针对性地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长安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贾炜说。
此外,为提升减负成效,陕西省纪委监委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并定期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下功夫解决“庸懒散慢虚浮粗”等作风顽疾。同时,印发《精准规范问责政策研究与案例分析》学用工作通知,着力纠治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防止拿问责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顶锅”现象。
“陕西省纪委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安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好‘四种形态’,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记者 王乐文 龚仕建 张丹华)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