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阳生春又来******
【节气里的韵味中国】
作者:张汀 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冬至已至,农历壬寅年也行将结束。在冬至这一天,白天在全年间达到最短,黑夜达到最长。南朝崔灵恩《三礼义宗》载:“(冬至)有三义:一者阴极之至,二者阳气始至,三者日行南至,故谓之冬至也。”自冬至起,白昼逐日增长,太阳往返运动进入新的循环,因此古人认为天地阳气自此时起开始兴作渐强。冬至象征着新生,预示着否极泰来,万象更新,故从古至今都被视为吉日。
12月17日,在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雪落在植物上。新华社发
那么人们都是怎么庆贺“大如年”的冬至的呢?《汉书》中记载:“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后汉书·礼仪》有云:“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仅要放假,还要修养身心,相互庆贺。仪式方面,要挑选“八能之士八人”,鼓瑟吹笙,奏“黄钟之律”。《晋书》中也有“魏晋冬至日受万国及百僚称贺……其仪亚于正旦”等记载。可见在一千多年前,冬至在皇家就已经颇受推崇,选择在太阳回返的日子里行祭祀天地的大礼。
12月11日,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植物结霜。新华社发
到了唐宋年间,冬至的地位与元旦近乎平起平坐。关于民间百姓的庆祝方式,在南宋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写明:“十一月冬至,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一如年节。”宋末元初的《武林旧事》这样记载冬至:“朝廷大朝会庆贺排当,并如元正仪,而都人最重一阳贺冬,车马皆华整鲜好,五鼓已填拥杂沓于九街。妇人小儿,服饰华炫,往来如云。岳祠城隍诸庙,炷香者尤盛。三日之内,店肆皆罢市,垂帘饮博,谓之‘做节’。”可见,在皇家的影响下,冬至在民间百姓心目中的地位也颇高。人们一年间努力工作,开源节流,只为在冬至假期时和家人穿上新衣、打扮妥帖,参与异彩纷呈的节日活动,过个开心体面的节日。
到了明清时,冬至的地位更上一层。皇帝要亲自祭天,百官要进表朝贺。《帝京景物略》中记录了人们欢度冬至时的盛况:“百官贺冬毕,吉服三日,具红笺互拜,朱衣交于衡,一如元旦。”冬至在我国古代节日中的地位可见一斑。无论君民,无论一年间经历多少辛苦,都要在这一天进行“贺冬”,普天同庆,好不热闹。
12月17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人们在吃汤圆时放上一勺桂花金橘蜜,寓意新的一年生活甜蜜,富贵吉祥,团团圆圆。新华社发
到了20世纪初,民国政府开始学习西方,推行公历,在传统春节的基础上增设元旦节(公历1月1日),为保证其顺利推行,官方通过放假庆祝等活动表示对元旦的重视。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也沿袭了从古至今冬至的大部分传统节俗。于是近代以来,冬至在很长时间内被春节替代,地位大不如前。但关于冬至的点点滴滴,依然存在于许多人的记忆之中,也被许多文人墨客记录在他们的作品中,引起了更多人的共鸣。它是包天笑笔下“儿童辈”都“竞饮”的苏州“冬酿酒”;是汪曾祺笔下,家乡高邮的“炒米糖”“欢喜团”;是肖复兴笔下老北京沿街吆喝“萝卜赛梨”的“萝卜挑”;是林清玄描绘的吃完汤圆,全家围炉喝茶的温馨景象;是二月河叙述的一家老小,炒菜烫酒,祭祖宗,拜喜神,大快朵颐。
12月10日,在山东省枣庄市,人们把热气腾腾的饺子端上餐桌。新华社发
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会像前人一样,根据物候变化在生产生活上做出一些调整。姑苏人家依然酿米酒,北方居民依然包饺子,西南地区的羊肉汤香气四溢,汤圆依然象征中国人最希冀的团圆;还有九九消寒图、年画等给冬至增加亮色,人们祀家庙、设家宴、拜尊长,找回冬至往日的神圣与温暖,并在此基础上融入当代生活方式,为这个古老节俗增添了活力。
春生冬至时。在这一年中黑夜最为漫长、春天悄然生发的时节,不如吃碗热汤圆。正如汪曾祺转述母亲的话:“吃完这碗汤圆,就又长大了一岁。”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2日 09版)
天津刑事治安案件大幅减少 破案率再创新高******
中新网天津1月10日电(周亚强) 9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召开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主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天津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大幅下降,破案率再创历史新高,现行命案连续8年全破,连续5年实现发案不过百。
“针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我们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电信网络诈骗取得阶段性成果,立案、损失数量同比分别下降27.8%、14.8%。”据天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任锋介绍,2022年,天津强力推进“断卡”行动,打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260余个、抓获嫌疑人8000多名,惩戒涉诈“两卡”人员9400多名。开展精准劝阻,成功劝阻潜在受骗群众1113.4万人次,全年止付被骗资金11.6亿元。同时,打击破获传统“盗抢骗”侵财案件6100多起,其中养老诈骗案件220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80余名,追缴赃款20.21亿元;强力打击欺诈骗保犯罪,破获案件5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0名,追缴赃款238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年来,天津开展“猎狐”等专项行动,严打非法集资、涉税、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挽回经济损失45.9亿元,有力维护了良好经济秩序;加大对重点行业场所的检查力度,累计检查行业场所2.2万家次,整改治安隐患1600余处,全面规范了行业场所经营秩序;持续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保持了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创建活动,累计建成智慧平安社区7164个,5000余个小区实现“零发案”,平安已成为天津靓丽“品牌”。
此外,天津公安出台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十条措施”,完善“服务企业直通车”和“无事不扰”机制,涉企检查减少52.7%,完善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在全国首创“不停业施工”审批,为企业争取更多营业时间,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230余次,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530余件。优化公安政务服务,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广便民服务智能融合一体机,501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通过互联网“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办理服务事项973万件,公安政务服务更加便利、更加高效。(完)